第二十二章无罪变死刑,超级加倍!??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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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晟的提问刚一落下。
便有些大聪明水友自以为是地给出了看法:
【这题我会!不构成!因为这是张三的本职工作!】
【对啊,就算是主客观统一也好,但说到底也是叶律师所说的本职工作范围内啊。】
【叶律师,你看我们这么聪明,要不把苏韵雪小姐姐当福袋抽了,送给我们吧?(/狗头)】
可另一边。
还是有些水友在沉思之后觉得构成了违法:
【咳咳,虽然我脑子还是没转过来,但是这次叶律师没用自己做例子,而是张三。
我字开头,啥事没有,张三开头,三年必有!】
【好家伙,你就是传说中的答题之神?三长一短选最短,三短一长选最长定律,是你小子发明的是吧?】
……
看着水友们的评论各执一词。
叶晟也是忍不住憋笑起来。
看来有些水友,还是在直播间学到真东西了啊。
居然摸清了他普法的不变定律。
但这终究是靠蒙的,叶晟还是有必要跟水友们讲解一下为什么违法。
想到这。
叶晟继续道:
“是的,张三违法。”
“因为这个案例中有个微妙的地带,这个微妙的地带,我不希望大家搞得太复杂。”
“用你的经验常识去判断就行了。”
叶辰话落。
直播间的弹幕停滞了片刻,显然水友们一时间陷入了思考。
但没过多久。
直播间又开始热闹了起来:
【啊??我刚刚还认真用刚学的本职范围去带入这个案例,结果你说用经验常识判断就行了?】
【这不就是等于说我刚才学的都白学了吗?到法庭上法官用经验常识判断,依旧能给我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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