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第1/2页)

丑姑传 天远大 加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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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用两只篓子各装了十只活的山鸡和十只活的野兔子,趁着月光好下半夜就出发了。他赶到药铺时,药铺的人也正在忙碌着,他们把药材分门别类的装着车。

宋东家用的驴车,驮着三大车的药材,除了三个赶车的伙计,他还带了两个随行人员,一共也才六个人,包括他自己在路上都得干活。现在多了老爷子一个人,大家都觉得很高兴,一来多了一个人说闲话,二来有事时还多了个帮手。

老爷子是第一次走这条路,多少有些担心,宋东家笑着安抚他:“老人家不用担心呢,这条路很太平,也不那么难走。你跟着我们走一趟,就能记得住路了。”

“这就好。头次过来,多有打扰了。”

老爷子连忙说,他也希望自己一次就记住了路,以后往来就不用再麻烦别人,自己想几时来就几时来,要卖点野物就更加方便了。

果然,这一路都比较好走,虽然不是宽敞的官道,但窄小的山路比较少见,都是常走人的土路。现在天气又好,路上也不泥泞,要是快马加鞭,还会更快。宋家用的是驴车,又装满了货,速度就慢了很多。如此,大家足足在路上跑了一整天,中途也只歇了两三回,随便啃了些干粮和冷水,傍晚时分才到达东临县城。

东临县城,宁家人从京城来时并没有经过,他们走的另一个方向,经过是的集镇所属的苇塘县。因此,老爷子在第一眼看到县城大门时,就觉得东临县要比苇塘县大一些。果然,进了城,这个感觉就更加明显了,东临县不仅比苇塘县大,还更热闹一些呢。虽然已经是傍晚了,街道上还人来人往的。

这时他才明白为什么宋东家的药材要运到东临县来而不是运到苇塘县去。到这里来不仅是因为近,更是因为到这里生意更好做。

走了一会儿,宋东家要去自己相熟的药行卖药材了,“我要到东大街的朱记药行去。然后在这里要盘桓两天。你是和我们一起住一晚,还是自己去寻地方?”

老爷子连忙说:“那我就不麻烦您了。我自己去找地方,随便歇一个晚上就成了。明早到集市试试,要是运气好卖掉了,我就要回去了。”

“行,有什么事,你就直接到朱记药行去,找他们的伙计问问我的行踪。”

宋东家说。他也知道老爷子不可能在这里留这么多天,肯定得办好事早点返回。

两人分开后,老爷子先是在路边的小食摊上吃了一碗热汤面,又直接寻了荒废的破屋子,勉强歇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上他到了集市,很容易就卖掉了猎物,价钱要比在集镇上贵一点点,最重要的是好卖,一会儿就卖光了。山鸡三十五个钱一只,野兔子四十三个钱一只,共得了七百多个钱,这令老爷子相当开心。

东临县毕竟是县城,又属于比较繁华的县城,这里有专门的收山货的铺子,有大的猎物可以直接来这里卖,价格肯定比集市上的要便宜,但节省时间和精力。老爷子也稍微问了问价。

整体来说,这里的东西相对要精致一些,大家平常吃的那种半粗面的馒头虽然还是二个钱一个,但是却比集镇上卖的要小了些,相当于三个抵两个的份量。老爷子没舍得吃面和肉包子,买了十个馒头,要了碗热汤水,搞饱了肚子,还剩下了几个馒头包好了带在身上当干粮。

他准备在集市上转了一圈就回去了,因为难得来一趟,他逛得比较仔细。他用心的记下了本地的一些物价,比如鸡鸭鱼肉蛋类,精米粗面等各种粮食,油盐酱醋茶等等。

通过大致的了解,他知道本地的物价,确实要比集镇上的贵一点,但是品种却多了很多。逛完之后,他也没敢买什么,毕竟也才赚七百多个钱,而且一路上也得有些花用,哪里舍得买什么啊。

他出了城,走了约十里地,在一处偏僻人少的小茶寮处喝茶歇脚时,见到路边有个衣服破旧的年轻妇人抱着个脸色腊黄的孩子在路边哭泣乞讨。她身上背着个破包袱,见到老爷子还骑着马,觉得肯定是有钱人,就立马跪倒在地上,求他给口吃的。

茶寮的老婆子可能已经见惯了,又或者也可怜这妇人,只是随口说了两句,就不管了。

老爷子听她哭得可怜,说孩子快饿死了,连忙掏出一个馒头。那妇人几乎是抢的拿过馒头,就往自己嘴里塞,直接咬了一大口,一边艰难的咽着,一边开始喂那小孩子。她把馒头撕成一小块一小块的,那孩子吃得极快,一块等不得一块,果然马上就噎住了,卡得直咳,一口气上不来,脸都青了。

老爷子吓了一大跳,连忙使了点力,在那孩子背后拍了一把,一块馒头被咳出来,孩子才喘过气来。

“慢点喂,孩子饿慌了,越发不能着急吃。吃一口喝一口水。”

老爷子提醒这个妇人。

“多谢,多谢了。”

妇人也知道自己和孩子都太心急了。可是都饿了两天一夜了,就是她自己都控制不住的先咬了一半馒头进肚了,还不是一样噎得慌。

一个馒头很快就母子二人干掉了,显然还不够,老爷子无声的吧了口气,又拿出一个馒头来。茶寮的老婆子也端了碗热茶水给她们喝。这回妇人吃得慢些了,孩子也很快就喂饱了。

老爷子喝了茶水,也吃了一个馒头就准备走了。结果他还没骑上马,那妇人就跟了过来。

“你不要跟着我了,我也没多余的吃食了。”

老爷子掏出几个钱给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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