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晚了。
江修暮揉着额角,在家里转了一圈。
没人影,门口一双拖鞋。
他洗漱后,直接走向厨房。
说她是妖精,当下就是另一个佐证。
要说自律,江修暮自认是勤奋的人,读书时期三更灯火五更鸡是家常便饭,却也偶尔面对司黎自愧不如。
六点钟开嗓练声,接着练功一小时,再加运动,十几年如一日,没见过她歇一天。
饶是昨晚折腾到后半夜才入睡,今早他睁眼,身边还是空了。
精力之旺盛,意志之坚定,能做到她这种的,要么是对生活充满热爱,要么是据死亡一步之遥。
司黎两种都不是,江修暮在这一点上实在读不懂她。
等他端着早餐出来,妖精正好回巢。
“先吃饭。”
江修暮把一双筷子头尾对齐,头冲外,尾朝里摆到筷托上,叫她。
刚跑步回来的司黎还穿着暴汗服,额发香汗淋漓,她用毛巾擦擦,没在意地拿起牛奶杯,瞥了一眼桌上的两个青花瓷筷托。
这么讲究的东西绝不会是她家该有的
看来她不在的时候,他还是总来。
“你最近什么行程?待几天?”
那一盘绿油油的菜,江修暮打眼看不下去,给她夹了块鱼肉,不过立刻又被扔了回来。
“七天。”
司黎回答,夹住一大口青菜就往嘴里送,随便嚼嚼就咽,“这一周,两场商业活动,一场晚宴。然后回横店。”
对面,江修暮才刚给沙拉拌开,听到回答,动滞了一下。
“你说的晚宴是这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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