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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穿透玻璃,在桌面上形成一片光斑,照得室内通透明亮。
陈守全激动地从收银桌后走出来,站在他面前伸出手:“几时回来的?”
秦聿脸上带着浅笑:“半个月不到,来之前我一直担心你书店不开了。”
“是啊,算算你这一走也有十多年了吧?”陈守全望向故人,感慨他离别之久,也叹自己白发丛生。
狭小的空间里,陈守全腾出块地给他坐,两人背靠书架交谈。
寥寥几句寒暄便可消融多年不见的生疏,四目相对仿佛回到过去。
私有书店也是秦聿念书时常来的地方,他与陈守全算作忘年之交。
或许是彼此间因为阅读建立起的联系,属于精神上的共鸣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得面目全非。
秦聿十五岁去法国念书,如今回来,已是十年后。
好在港岛没有变化太快,仍旧能寻到儿时记忆里的场所。
并非所有城市都如波德莱尔诗中描述的那样,它们外貌的变化会比人心还快。
港人总是恋旧,迅速的发展里保留着过去的影子。
叮叮车不曾消失,城市在这里几乎没有改变。
人的变化快过城市,秦聿印象里的陈守全总是一身长衫,戴着圆框眼镜,像旧时期从上海来的文质书生。
今日再见,他已是头发花白的小老头,白色polo衫下半遮半掩的肚腩,看来没能躲过中年发福的危机。
陈守全也没能当即认出秦聿。
小时候的细路长成靓仔,家中的混血基因在他身上变得越发明显。
五官立体,眉目深邃,侧面看去的轮廓更是棱角分明。
这样一张脸,要是去当电影明星,用不了多久定会名声大噪。
陈守全觉得可惜,或许秦聿除了写作,对其他事情都没有兴趣。
旧时相识,陈守全只当他是个尚在念书的细仔,和那些来他店里买书的僆仔没有区别。
直到后来秦聿多次光顾,陈守全发现他每次都是独自前来,挑书很细致。
也会在没课的下午,站在书架前挑一本喜欢的安安静静读完。
每次帮他埋单,陈守全总会暗暗庆幸,好在这世道还有愿意去读经典的细仔,而不是买各种舶来漫画。
如今已不记得秦聿将自己写的文章拿给他看是因什么契机了。
但自那之后陈守全再望向秦聿,总带着丝后生可畏的欣赏,甚至在心里期待某天他能成为知名的作家。
是以多年未见,陈守全最关心的问题是:“你还继续写作吗?”
“我读的文学,算是如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吧?最近在写一篇连载,或许你这里有。”
说着他盯着书架上下扫视,最终抽出一本报刊,翻到某个版面:“就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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