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雪嘉吃完饭就想往床上躺,又不好意思让两个孩子去收拾残局,干脆就把两个也吃的小肚溜圆的也摁在了床上:“先歇歇吧。”
季阵铭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没说。
季阵缘现在倒适应了,顺着丁雪嘉的力道躺在了床上,和她一起摸着肚子。
丁雪嘉在大脑里整合着现在的信息。
原主之前是有工作的,毕竟也是上了高中的人,在这个时代想找个工作还是挺容易的。
每个月的粮票和肉票其实不少,甚至称的上是一声富足。
但为什么现在落得个离婚,带着孩子投奔回家,还匆匆嫁人的下场,就不得不提一句她的前夫和她的闺蜜了。
原主的前夫是一本小说的男主,女主却不是她——当然,也不是她的闺蜜。
而是现在还在大伯一家里苦苦挣扎的范议云。
这种古早狗血文,女主的出身一般都不会很好,范议云也是如此。
遗腹子,出生时母亲大出血,大伯爱赌爱嫖,总之怎么恶劣怎么来。
她会在十八岁那年花自己的所有私房钱让家里是村支书的同学帮她开介绍信,然后跑到东北这里扎根,也因此和房东——也就是原主的丈夫相识。
男主是个木工,但是眼睛在这两年出了问题,她就上山去给他采药治眼睛。
男主不会做饭,她就提议可以让男主在下班之后买菜,她来做。
她还会做针线活,就借着男主的关系网开始做衣服,日子也过的红红火火的。
女主的性格很好,丁雪嘉在看的时候就是为了她坚持到大结局的,因为男主在她看来就是一团垃圾。
动不动就开始狂炫酷霸拽了,一个月二十块的工资花的像是五百块一样。
丁雪嘉印象很深是男女主的初见,当时刚逃难来的女主见到男主时,自愧惭影,觉得自己身上的衣服土气,脸上还有高原红。
男主却穿着清清爽爽的白衬衫,手上戴着外国的手表,连用的钢笔都二十块一只。
但现在接收了原主的记忆,丁雪嘉只想给男主哕一口。
手表是用原主的嫁妆买的,钢笔是用原主的工资买的。
因为男主是个孤儿,接受了好心人的资助才上了高中,但每个月的工钱却比原主还少。
原主是家中独女,父母能干,又不能再生,干脆就把家里大部分的钱都给了她。
一开始原主父母还在的时候还好,原主的父母不在了,男主就开始拿捏她了。
先是各种挑刺,说她哪里哪里做的不好,又各种旁敲侧击说自己想要什么东西,原主那时候已经怀孕了,为了讨他欢心,自然开始掏自己的钱包。
然后男主把原主的钱包掏的差不多了,就把人给踹了。
当然,这才书中就全都变成了原主的错。
是原主嫌贫爱富,看不起男主这个木工学徒,给男主花了点钱就天天挂在嘴边。
嗯,亿点点钱。
丁雪嘉简直要摇头,被包养就要有被包养的样子,这男主真是没点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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