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战战兢兢

霸皇纪 踏雪真人 加书签

天才一秒记住【大蓝书】地址:dalanshu.cc

涂艳艳和薇薇胆子并不小尤其是涂艳艳见识不凡口才惊人在东荒群山合纵连横胸中自天地。

高正阳血红披风飘舞透出煞气直冲云霄。那种强横无匹毁灭一切力量从神魂层面直接就压垮了涂艳艳心志胆气。

这是神魂层面绝对力量差距绝不是涂艳艳、薇薇之流能够抵抗。

而且涂艳艳和薇薇一路进来千万具尸体引发恐惧一直在叠加。高正阳出现不过是们恐惧引发出来。

两个兔族美女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心中只无尽恐惧。就是老练多谋涂艳艳脑子里也是一片空白根本想不到任何计策。

其实高正阳只是被活动物体所吸引眼睛看涂艳艳们实际上却神游物外根本没在意两个人。

血狼皇主动天魂力量分解化作血神旗溶入高正阳神宫。

血神旗是上古神术血狼皇击杀亿万生灵才祭炼成堪称神器。

哪怕威能已经降到最低依然不是高正阳轻易吸收。

破碎神宫再次重建后依旧难以容纳血神旗。在高正阳最危险时候还是钛极合金自发启动接收了血神旗。

液态钛极合金本身就可以分解为原子层面。穿越时空后钛极合金和高正阳神魂力量深度融合发生异变。

血神旗是一种奇异力量本身并非是真实物质。一般来说只能和生灵神魂融合。

异变钛极合金从本质上已经和高正阳神魂融合为一体。这也让高正阳神魂具了坚不可摧物质特性才能血神旗全部吸收。

血神旗磅礴雄浑力量也让钛极合金冲破了最后关卡完成了头部二阶液态融合。

但在吸收血神旗过程中从神魂层面到元气、肌肉、筋骨各个层面都要重新调整、适应。

这是一个极其复杂过程。就像给汽车换一个强力发动机从轮胎到刹车片等等每个环节都要做出相应调整才能改装优势发挥出来。

如果是胡乱改装只会酿成大祸。

高正阳入定了一天多终于靠钛极合金自发调整完成了最后调整让身体适应了血神旗。

整个融合过程中金狼爪也被血神旗所吸引自发融入高正阳身体为钛极合金所吸收。

被钛极合金吸收后这世上就再金狼爪了。不过钛极合金也得到了金狼爪特性可以随时模拟出来。

高正阳从入定中醒来也接受了钛极合金反馈信息。自然要试试血神旗什么威力。

血神旗所化披风不止是看上去威风。关键是能提供给提供雄浑元气。

高正阳简单估算了一下施展血神旗状态下相当于额外打通了三十二个穴窍。而且外在雄浑元气可以和任何秘法配合。

也就是说只是血神旗加持高正阳元气修为就能达到五阶武者水准。

更重要是随高正阳修为不断提升血神旗威能也能不断提升。同时血神旗还可以反过来给高正阳提供最精纯元气辅助修炼武功。

而且血神旗还能保护神魂、身体。尤其是对于神魂保护足以抵抗九阶神魂类法术。

血神旗所在范围还能自发抵御各种法术。甚至可以抵御武功攻击。

从威力上说血神旗没愧对它名字里那神字真能称得上是神器。

但是众多优点血神旗也一个最大问题需要足够能量支持。

现在血神旗拥力量全部是啸月谷十万狼族所提供。

重新和高正阳融合血神旗内力量都为钛极合金吸收。

高正阳激发血神旗后就发现它力量已经消耗了六七成。按照估计如果全力催发血神旗最多还能用一盏茶时间也就是十五分钟左右。

血神旗只能直接吸收生灵精血、魂魄无法直接吸收元气也难以直接吸收其力量。

也就是说高正阳要想运用血神旗就要不停杀人或者类似高等阶智慧生命。

高正阳不怕杀人但为了血神旗去专门杀人这就达到底线了。而且杀人数目是以亿万量级来衡量哪怕只是想想就让头皮发麻。

一心只为力量而杀人也是执念。完全偏离了本心。这是高正阳无法接受。

高正阳立即放弃了想法血神旗就先放在那该杀人可以顺便用一下。但也就这样了。

至于血狼皇所说一切高正阳也并不怎么在意。

什么万年大劫什么新纪元离些太远了。

看血狼皇性格就知这是为了一己之私可以杀尽天下人。说什么为王先驱其实是很搞笑。

不过血狼皇也别选择了。要么就这么白白死掉要么力量送给高正阳。

如果高正阳真是纪元之子开启新纪元后也许能复活。这种可能很低但总一丝希望。

高正阳不管血狼皇怎么想问题太遥远了。不会去考虑。只要确定血神旗没别花样就满足了。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小说推荐:《第一次魔法世界大战》《疫病之上》【笔记阁】《我逃了龙傲天他妈妈的婚》《秋燥》《大清话事人》《回到仙尊少年时[穿书]》《美漫哥谭没有蝙蝠侠》《圣拳!》【全本久久

《霸皇纪》转载请注明来源:大蓝书dalanshu.cc,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温馨提示:按 Enter⤶ 返回目录,按 阅读上一页, 按 阅读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阅读。
霸皇纪》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或网友上传,大蓝书只为原作者踏雪真人的小说《霸皇纪》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踏雪真人并收藏《霸皇纪》最新章节。
仙逆
仙逆

关于仙逆:顺为凡,逆则仙,只在心中一念间……请看耳根作品《仙逆》

耳根 连载 999万字

凡人修仙之仙界篇
凡人修仙之仙界篇

凡人修仙,风云再起时空穿梭,轮回逆转金仙太乙,大罗道祖三千大道,法则至尊《凡人修仙传》仙界篇,一个韩立叱咤仙界的故事,一个凡人小子修仙的不灭传说。特说明下,没有看过前传的书友,并不影响本书的阅读体验,但感兴趣的书友,也可以先去看看《凡人修仙传》,再来看本书哦。

忘语 连载 686万字

仙子,请听我解释
仙子,请听我解释

大炎皇朝国祚一千三百余年。皇帝病危,太子监国,地方仙门盘踞,中央权相乱朝。一觉醒来,许元看到了深山的雨夜破庙,看到了诡异的断臂石佛,以及,那位篝火旁面掩薄纱的黑衣女子。......他成了最终BOSS第三子,身世清白、根正苗红的反派嫡系。虚假的反派锦衣玉食坐等被打脸,真实的反派一上来就被个大冰坨子拎着满世界逃。金手指?虚假的反派才靠金手指发家致富,真正的反派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天不生我许长天,反派

弥天大厦 连载 299万字

我向大帝借了个脑子
我向大帝借了个脑子

陈洛发现自己可以捡死人的脑子。于是他去墓地捡了一个死去大帝的脑子,决定先借来用一下。别人还在为怎么炼气烦恼,如何筑基成功的。陈洛已经开始考虑大乘的第九十九套方案了。【已完本高订破万两本,新书启航,求支持!】

渣土车 连载 275万字

我的模拟长生路
我的模拟长生路

仙道何其难!更何况这个被一场瘟疫彻底改变的修仙界!凡人身带疫病,仙人一旦接触,轻则修为下降,重则还道于天,于是仙凡永隔;仙法不可同修,整个修仙界成为了一个巨大的黑暗森林;……李凡穿越而来,虽有雄心万丈,却只能于凡尘中打滚,蹉跎一生。好在临终之时终于觉醒异宝,能够化真为假,将真实的人生转为黄粱一梦,重回刚穿越之时!于是,李凡开始了他的漫漫长生路!第二世,李凡历时五十载终权倾天下,但却遍寻世间而不见仙

愤怒的乌贼 连载 645万字

网游之逆天飞扬
网游之逆天飞扬

一个叫高飞扬的家伙,在虚拟世界纵横驰骋、逆天飞扬的故事~

踏雪真人 网游 连载

网游之神经过敏
网游之神经过敏

一个神经过敏家伙的游戏之路。把人生当游戏的可以说是潇洒,把游戏当人生的可以说是执着。你选择潇洒还是执着?

踏雪真人 网游 连载

刺客之王
刺客之王

史上最稳(浪)刺客——高玄。猥琐发育满神装,蹲守背刺虐菜强。别爱我,没结果,莫得感情的刺客就是我。

踏雪真人 言情 连载

横行霸道
横行霸道

六道翻腾神鬼怒,九天震荡风雷激。我持本心,不忧、不惑、不惧。横行九天,雄霸六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完本《网游之神经过敏》、《无限杀路》、《仗剑高歌》三本书,人品保证,请大家放心阅读。横行霸道铁杆群:236209069横行霸道2群97239623小说关键词:横行霸道无弹窗,横行霸道txt全集下载,横行霸道最新章节阅读

踏雪真人 玄幻 连载

法力无边高大仙
法力无边高大仙

风月宝鉴在手,证道无上金仙!我虚荣自私、贪财好色,偶尔还杀人放火,但我知道我是个好仙人——高贤同道有诗赞曰:淡泊名利不爱钱,冰清玉洁道心坚。仁德宽厚义当先,法力无边高大仙。

踏雪真人 仙侠 连载

仗剑高歌
仗剑高歌

挥剑决浮云,高歌啸星河。修者如蚁的时代,仗剑高歌。已完本两本书,《无限杀路》、《网游之神经过敏》,人品有保证,请大家放心阅读,绝不会中途入宫。QQ群28793815133422523

踏雪真人 仙侠 连载

无限杀路
无限杀路

天道无情,人道不公,身无长物,唯有一腔热血。

踏雪真人 其他 连载

这个武圣超有素质
这个武圣超有素质

“我叫高谦,一个以维护爱和正义为己任的人类男性武圣!”

踏雪真人 玄幻 连载

[仙侠] 穿越,开局卖唐诗 智阳雨
[仙侠] 志怪书 金色茉莉花
[仙侠] 凡人仙府 我是流浪的猫子
[仙侠] 绝对回归 旷世道哥
[仙侠] 仙蜕 素衣采苓
[仙侠] 大道仙绿传 文字轻语
[仙侠] 万兽仙宗 至尊95
[仙侠] 修仙:从怀孕师娘开始 一杯酒醉
[仙侠] 大嫂,别这样! 辉龙
[仙侠] 从自悟先天魔功开始修仙长生 笨瓜不太甜
[仙侠] 唤神,我请伪神 残月簇花
[仙侠] 领主:从开拓骑士开始 快乐就行其他无所谓
[仙侠] 神魂寂灭 千语轻言
[仙侠] 穿越综武:我不是渣男 破天斩
[仙侠] 综武:开局天意四象决 东木成森
[仙侠] 千秋客 北夫山君

本站所有小说为转载作品,所有章节均由网友上传,转载至本站只是为了宣传本书让更多读者欣赏。

Copyright © 2025 大蓝书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所有小说均由程序自动从搜索引擎索引

Copyright © 2025 大蓝书

本页面更新于2024-06-20 12:18:32